王丽萍,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现任定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丽萍2013年被评为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北省劳动模范后,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她积极投身扶贫济困、尊老爱幼、奉献爱心等一系列公益活动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将“帮助别人、快乐自已”的生活方式,感动了身边的人,同时影响了更多的社会各届爱心人士也加入到志愿服务中来,目前在王丽萍的组织下法院成立了爱心志愿者服务队。
几年来,她和伙伴们围绕敬老、扶幼、助残、环保、助学、赈灾、募捐等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长期为社会各类弱势群体提供爱心服务。她个人累计服务时间达200余小时,爱心捐款3000余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立足本职,倾情普法
法官是严肃的,但不是严酷的。王丽萍作为定州市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唯一的女法官,每当她看到那些无知的少年犯罪后仍不失天真的双眼,心中就深深地感受到对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特别是作为一名省劳模,未忘初心,力求从源头上扼制犯罪案件的发生。
她与庭里其他同志们一起努力开辟“庭外第二课堂”,进学校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帮助孩子们增强法制观念,教育他们敬畏生命,珍爱自由,使他们懂法、守法,平稳过渡青春期。例如在某中学普法教育中讲到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案,张某一贯自由散漫、好勇斗狠,为呈个人英雄用书本将被害人眼睛砸成重伤,结果换来的是失去自由和人生的污点。广大学生深受教育,震动很大,纷纷表示以此为鉴,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志愿服务一天、两天并不难,难的是长久坚持,持之以恒。几年来,她利用自已空余时间投入到,到当地高校、中学举办法制讲座30余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直到了积极作用。
真情谱爱,做问题少年的贴心人
王丽萍同志作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中唯一的女法官,充分发挥女同志心细、柔情的特点,坚持用母爱般的真情感化教育未成年被告人,审判中贯穿“真情感化,真心挽救,寓教于审,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依法维权”的审判方法,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浪子回头,使他们成为了社会的守法公民。16岁的问题少女小娟,因卖淫并强迫他人卖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小娟父母得知其犯罪情况后,表示坚决与小娟断绝母女关系,小娟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明显表现出自暴自弃心理。王丽萍同志敏锐意识到如果不让她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这个孩子很可能重新犯罪。于是,她耐心教导小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尊、自重、自信、自强。同时又劝导小娟父母要关心孩子的心灵成长。最后因小娟认罪态度较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为进一步巩固挽救成果,王丽萍同志为其留了一份特殊的“家庭作业”:要求小娟每十天写一份自我反省记录和今后对自己人生的规划。一个月过去了,小娟交来了三份作业,将自己画的一幅“大鹏展翅”铅笔画送给王丽萍同志,真实地反映出一个迷途少女走出阴影,成为一名阳光、上进少女的心路历程。后来小娟凭借自己一技之长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小娟的父母感慨地说:“ 是王丽萍庭长给了我们希望,您救了我们一家人。”
扶危救困,做困难家庭的帮扶人
王丽萍心系百姓,为民解困,用发自内心的大爱为陷入困境的群众点燃新的希望。自诉人席某诉被告人陈某重婚一案,妻子席某因生活劳累和精神打击患上癌症,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债台高筑。她称其丈夫为“新时期的陈世美”,要求必须判处其死刑,否则她和一双儿女就自杀,并多次赴省及全国妇联上访。案件判决后,王丽萍同志鼓励席某一定要坚强乐观生活,照顾好孩子。临走时,王丽萍同志塞给两个孩子每人一张崭新的一百元钱,说:“这二百元钱对你们的生活可能没有多大的帮助,但是它代表着在你们无助时,有许多人愿意帮助你们战胜困难,坚强生活。”事后王丽萍同志主动和定州市慈善机构、当地政府、村委会联系,为席某办理了慈善救助和低保补助。
她是困难家庭的贴心人。她办理的被告人彭某故意伤害一案,了解到彭某服刑后,得知家中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时,便带领法院的团组织献爱心,从2014年5月开始,定期到彭某家进行服务,洗衣服、劈柴、接电线、打扫家、购买米、面、油。这一干就是二年,直到彭某刑满释放。
王丽萍就是这样默默付出精力,财力和时间。有人说他很傻,有人不理解,有人说他有目的。面对这些话语,他总是淡淡一笑。王丽萍经常这样说到“公益事业就是我每天要做的事,不是等到将来有机会再做!我的快乐来自于帮助他人,奉献社会,我常常能从这些中发现我自己的人生价值。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服务社会这条道路上一路走来,既有辛苦,也有欢乐;既有难过,又有难忘;既有泪水,更有汗水。但是经过服务大家、服务大众的洗礼,我平凡的人生不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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